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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强制推行建筑民工工伤保险
   

 2007-10-19 10:14:21  阅读:

    近期,江苏省在建筑施工企业强制推行工伤保险,所有民工必须参加,参保费用由企业缴纳,民工个人不需要掏钱。
    今后,凡是江苏省范围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都要为各自企业的所有民工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一名民工是同时在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就业,每个单位都应分别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而不能抵消。企业为民工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可根据自身能力,自主确定是否再为民工另外办理意外伤害险。
    江苏省确定,如果企业不为该单位所有民工参保,就拿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证明,建筑主管部门将向该企业拒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此前已经领取的也要暂扣,暂扣期间该单位不得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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