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健康发展,在区总工会的指导下,涪陵水电投资集团率先在全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为在我区大中型企业中广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树立了榜样。
9月27日,涪陵水电投资集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协商会在集团四楼会议室举行。受公司法定代表人何福俊的委托,集团副总经理蒋卫民作为企业方首席代表与职工方首席代表工委主任胡明生一道,组织双方各9名代表本着平等、积极、务实的原则进行了集体协商,并一致通过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会上,企业方首席代表蒋卫民与职工方首席代表胡明生郑重签订了涪陵水电投资集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