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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总工会2019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表时间:2019-02-02 09:23:05 来源:南川区总工会 浏览量:

重庆市南川区总工会2019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其主要职能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团结带领广大职工积极投入国家经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建设“四有职工”队伍。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南川区总工会(本级);重庆市南川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重庆市南川区群众权益维护服务中心。

区总工会内设3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服务发展部、基层工作部。主要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重庆市南川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是区总工会正科级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困难职工开展信访接待、事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法律援助、生活救助等服务,依法保障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

重庆市南川区群众权益维护服务中心是区总工会正科级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区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1.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02万元,比2018年增加4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49万元,比2018年增加69.9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维权中心2名工作人员经费、工资提标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3.53万元,比2018年减少26.6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政府采购,主要用于开展六节送温暖活动、打造工会示范点、劳动技能大赛和工会宣传、档案数字化等重点工作。

南川区总工会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3.8万元,比2018年减少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8万元,比2018年减少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比2018年减少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比2018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南川区总工会、南川区职工服务中心、南川区群众权益维护服务中心三个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7.5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11万元,增长9.74 %。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福利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1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3.5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给区总工会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行政运行(科目代码2012901):是指区总工会及下属事业单位(包括本级、职工服务中心和维权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代码2012902):是指区总工会项目支出。

4、事业运行(科目代码2012950):是指区群众权益维护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

5、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是指区总工会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是指区总工会按规定为单位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

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是指区总工会按规定为单位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是指区总工会按规定为单位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

9、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是指区总工会按规定为行政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和大额医疗保险。

10、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是指区总工会按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和大额医疗保险。

11、住房公积金(科目代码2210201):是指区总工会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是指区总工会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是指区总工会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区总工会开支的在职职工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区总工会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区总工会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奖励金。

17、人员经费:包括上述“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8、公用经费:也是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上述“商品和服务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总工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联系人:徐长伟,电话:023-71643073

附表:1. 重庆市南川区总工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 重庆市南川区总工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 重庆市南川区总工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 重庆市南川区总工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 重庆市南川区总工会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 重庆市南川区总工会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7. 重庆市南川区总工会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南川区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格.xlsx

8. 重庆市南川区总工会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重庆市南川区总工会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