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溪镇认真落实“河长制” 扎实推进“河长治”
落实长效机制。建立镇村两级河长工作体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明确责任分工,将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村级河长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
落实巡察制度。组建巡河队伍,定期巡查河道和开展“清四乱”整治行动,“地毯式”排摸河道、河岸、河堤问题,对巡查发现的问题逐个建立台账,做到边查边改,限期整改,及时销号,防止“四乱”问题反弹。
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落实“巡河+保洁”考核机制,把河长制工作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河道死角、桥底、坝底、庄前庄后无堵塞、无垃圾、无漂浮物、无淤泥堆积,确保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