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市全国劳模基本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要求,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3年大足区申报生活困难补助的全国劳模的情况进行公示。
1.童九英,女,1963年09月出生,中共党员,重庆市大足区通桥街道山湖社区居民,2000年全国劳动模范,本人月收入1778元,按8357元/月补助标准,拟补助金额78948元。
2.杨惠轩,女,1937年07月出生,群众,大足区宝顶镇东岳村3组居民,1960年全国劳动模范,本人月收入1937元,按8357元/月补助标准,拟补助金额77040元。
3.冉义明,男,1963年06月出生,中共党员,重庆市大足区雍溪镇石堡村党支部书记,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本人月收入3836元,按11142元/月补助标准,拟补助金额87672元。
4.李光慧,女,1958年08出生,中共党员,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退休职工,2000年全国先进工作者,本人月收入7484元,按8357元/月补助标准,拟补助金额10476元。
5.黄常海,男,1956年11出生,中共党员,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龙东社区4组居民,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本人月收入1913,按8357元/月补助标准,拟补助金额77328元。
上述5名人员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列为补助对象。
1.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就业或者经就业服务机构介绍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2.安排子女自费出国(境)留学的;
3.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的;
4.劳模及其配偶名下自有住房超过2套的;
5.其他不能列为发放对象的情形。
公示时限: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5天)
对公示对象申报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如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大足区总工会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用实名,并实事求是、客观、具体,否则不予受理。
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先锋路1号,邮编:402360。
电话:43768528,传真:43768536。
重庆市大足区总工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