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巫溪县总工会召开清明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县总工会全体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胡绍学组织学习了《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认真对照自身进行检查,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
胡绍学并就如何加强清明期间作风纪律建设提出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县总工会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讲规矩、守纪律,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风家教,以上率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带头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回归节日传统本质,共同营造朴实纯洁、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二是节假日期间要自觉做到“六个不”。不到违背有关规定的景区玩耍;不聚众赌博;不请吃、不吃请、不收礼、不送礼;不酒后驾车;不出现森林火灾;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三是认真做好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公车封存及办公大楼水电安全工作。四是注重文明出行、文明祭祀,严防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