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市省部级劳模基本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要求,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本区申报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的省部级劳模的情况进行公示。
一、生活困难补助
1.胡成玺,男,1986年06月生,中共党员,重庆果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电工组电工,2020年获全国物流行业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71348元,补助标准8198元/月,拟补助金额:27024元。
2.张天全,女,1946年12月生,中共党员,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客运总站退休职工,1994年获交通部劳模,本人年收入45882元,补助标准4919元/月,拟补助金额:13140元。
3.胡宏,女,1940年07月生,中共党员,重庆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退休职工,1989年获四川省劳模,本人年收入50821元,补助标准4919元/月,拟补助金额:8208元。
4. 吴云芝,女,1932年12月生,中共党员,重庆市机电设备公司退休职工,1966年获全国物资系统先进工作者,本人年收入45670元,补助标准4919元/月,拟补助金额:13356元。
5. 李尊新,男,1944年03月生,中共党员,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退休职工,1989年获四川省劳模,本人年收入56144元,补助标准4919元/月,拟补助金额:2880元。
6. 刘正堂,男,1949年04月生,中共党员,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客运总站退休职工,2000年获重庆市劳模,本人年收入33212元,补助标准4919元/月,拟补助金额:6912元。
7. 沈成尧,女,1955年10月生,中共党员,重庆市涪陵港务有限公司退休职工,1984年获四川省劳模,本人年收入43880元,补助标准4919元/月,拟补助金额:15144元。
8. 杨德贵,男,1933年08月生,中共党员,原渝北区大竹林镇企业办公室退休职工,1980年获四川省劳模,本人年收入23797元,补助标准4919元/月,拟补助金额:35232元。
9. 李昌明,男,1963年11月生,群众,因身体原因未就业,2000年获重庆市劳模,本人年收入0元,补助标准700元/月,拟补助金额:8400元。
10. 徐勤,女,1946年12月生,中共党员,重庆江北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退休职工,1992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本人年收入41727元,补助标准4919元/月,拟补助金额:17304元。
11. 刘进,女,1945年08月生,群众,重庆重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退休职工,2000年获重庆市劳模,本人年收入51886元,补助标准4919元/月,拟补助金额:7140元。
上述11名人员如存在以下情况,不能列为补助对象。
1.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就业或经就业服务机构(或各级工会组织)介绍就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2.拥有多处不动产且家庭自有住房人均面积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2倍以上的。
3.安排子女自费出国、出境留学(全额奖学金资助除外)或拥有小汽车等高档消费品的。
4.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有非公经济组织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且正常经营的。
二、特殊困难补助
1.刘光树,男,1951年04月生,中共党员,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集装箱码头分公司退休职工,2005年获重庆市劳模,本人年收入59618元,家庭年收入127522元,患脑梗死后遗症导致瘫痪,以及其他并发症。
2.李坤荣,男,1940年07月生,中共党员,原重庆石棉制品总厂退休职工,1984年获四川省劳模,本人年收入61455元,家庭年收入124608,本人患前列腺癌,儿子患肺腺癌。
公示时限:2021年8月16日至8月20日(5个工作日)
对公示对象申报省部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如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重庆两江新区总工会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用实名,并实事求是、客观、具体,否则不予受理。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5号双鱼座B座14楼,邮编:401121。电话:15683790150,传真:67308098。
重庆两江新区总工会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