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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部级劳模申报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4-01-08 09:47:18 来源:市金融财贸轻纺工会 浏览量:

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1年、2022年、2023年重庆市省部级劳模基本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要求,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本系统申报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的省部级劳模的情况进行公示。

一、生活困难补助

1.黄长春,男,194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重庆市上桥粮食中转库有限责任公司退休人员,1994年12月获得全国内贸系统劳动模范,2021年收入55224.72元,补助标准为补足到59028元/年,拟补助金额3803元。

2. 黄长春,男,194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重庆市上桥粮食中转库有限责任公司退休人员,1994年12月获得全国内贸系统劳动模范,2022年收入57788.28元,补助标准为补足到64180元/年,拟补助金额6392元。

3. 黄长春,男,194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重庆市上桥粮食中转库有限责任公司退休人员,1994年12月获得全国内贸系统劳动模范,2023年收入59811元,补助标准为补足到66854元/年,拟补助金额7043元。

上述1名人员如存在以下情况,不能列为补助对象。

1.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就业或经就业服务机构(或各级工会组织)介绍就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2.拥有多处不动产且家庭自有住房人均面积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2倍以上的。

3.安排子女自费出国、出境留学(全额奖学金资助除外)或拥有小汽车等高档消费品的。

4.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有非公经济组织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且正常经营的。

公示时限:2024年1月8日至1月12日(5个工作日)

    对公示对象申报省部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如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市金融财贸轻纺工会反映。反映情况须用实名,并实事求是、客观、具体,否则不予受理。

电话:63859619

 

重庆市金融财贸轻纺工会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