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化医农林水利工会 关于全国和省部级劳模申报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的补充公示
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劳模基本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关于开展2025年重庆市省部级劳模基本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要求,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本系统申报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的劳模情况进行补充公示。
一、生活困难补助
1.何荣霖,男,195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重庆市棉麻集团有限公司退休职工,2009年重庆市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63899元,补助标准70527元/年,拟补助金额6628元。
2.何治心,男,194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重庆市缙云山园艺发展有限公司退休职工,1983年少数民族地区科技工作者 ,本人年收入54180元,补助标准70527元/年,拟补助金额16347元。
上述2名人员如存在以下情况,不能列为补助对象。
1.有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就业或经就业服务机构(或各级工会组织)介绍就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2.劳模及其配偶名下自有商品住房超过2套的;
3.安排子女自费出国出境留学(全额奖学金资助除外)或拥有非生产资料性质高档机动车辆的;
4.其他不能列为补助对象的情形。
公示时限:2025年12月3日至12月8日(5天)
对公示对象申报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如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重庆市国防邮电工会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用实名,并实事求是、客观、具体,否则不予受理。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二路174号重庆市总工会综合楼103室,邮编:400010,电话:023-63861339(蒋老师)
重庆市化医农林水利工会委员会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