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采购的相关规定,我单位2021年“炎夏送清凉”活动的药品采购,采取项目询价采购的方式进行。
一、采购项目
重庆市巴南区总工会2021年“炎夏送清凉”药品采购项目,该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0427元。采购商品为:防暑降温药品1615份,每份由三种药品组成:1盒藿香正气液、1袋玄麦甘桔颗粒冲剂、1瓶风油精。(见附件2)
二、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采购。
三、发布采购公告
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7日,在区行政中心公示栏发布采购公告。
四、供应商资质条件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几项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
3.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投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时间:2021年7月1日9:00时至2021年7月7日17:00时。
投标地点:巴南区行政中心1号楼25楼2506室。
供应商在不超出经营范围且符合资质的情况下,对询价商品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以下费用:产品基价、包装费、运输费、税费、售后服务费等与此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本次报价是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唯一价格。
投标文件包含:
1.填报《询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注册内容满足本项目要求;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证照必须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且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六、保证金缴纳和退还
报名时缴纳保证金2000元现金。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商的保证金在履行合同完毕后的7个工作日退还。
下列情形不退还保证金:
(一)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条件、供货范围、商务条件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二)有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采用虚假手段骗取成交的。
七、确定中标单位
2021年7月12日下午3点,在重庆市巴南区总工会(区行政中心1号楼2504会议室)举行公开询价会议。竞标商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公开询价会议。采取最低价成交法确定中标单位。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有两个及以上相同,则采取抓阄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成交供应商无故放弃成交资格,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排名前面的供应商由于各种原因未成交,则按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供应商。
八、项目实施要求
(一)供应商提供的药品要有正规的生产厂家、商标、产品规格、有效期等要素,确保质量;
(二)供应商要把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运输工具和费用由供应商负责。货物运送的时间和地点由区总工会提供;
(三)货物质量和数量的验收,由区总工会工作人员到货物送达的地点进行验收,验收人并在供货单上签字。
九、采购合同签订与履行
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复核合格后,按照成交供应商询价文件签订采购合同。若成交供应商不按照要求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公示结束后次日起的5天以内,成交供应商在5日以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采购权利,采购人在本次投标的商家中确定新的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履行合同完毕并出具合法正规发票后,经采购方进行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15日内一次性付款。供应商未完全履行合同或者未按要求履行合同,采购人不予付款,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十、废标条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本次采购,重新组织采购: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询价文书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一、成交裁定机构
本次采购项目的裁定机构为巴南区总工会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及争议事项的裁定。
十二、采购人
重庆市巴南区总工会。
联系人:尹洁、康万洋 联系电话:66230280,66216255
附件: 1.询价一览表
2.分项报价明细表
重庆市巴南区总工会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