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加强对全区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
(三)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四)团结动员全区职工干事创业。
(五)突出代表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责。
(六)拓展工会组织覆盖。
(七)拓展工会工作覆盖。
(八)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九)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
(十)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
具体负责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厂务公开、集体合同)、经济技术、宣教文体、法律援助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具体负责办公室、出纳、人事工资、社会保障、女工、劳动保护、机关党支部、机关车辆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具体负责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厂务公开、集体合同)、经济技术、宣教文体、法律援助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具体负责办公室、出纳、人事工资、社会保障、女工、劳动保护、机关党支部、机关车辆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