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总工会为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管理,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率,使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严格按照南工发2018年5号文件精神《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
1-6月份,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共计5次,即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每次节日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发放,不超标准,准时按时发放,会员职工生日按时发放生日慰问品,工会会员直系亲属去世及时发放慰问金及购买规定内的丧葬品,开展职工活动4次,看望慰问生病住院职工4人次.
镇总工会按照《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得到广大职工的拥护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