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和工会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职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力。
(二)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承担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职工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职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增强职工主人翁责任感。
(三)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区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工会工作职能。
(四)团结动员职工干事创业。组织动员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
(五)突出代表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责。以普通劳动者为主要工作对象,以企业、镇(街道)、园区等为主阵地,充分履行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组织对涉及职工利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以及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置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和工会资产的管理。依法加强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对下级工会及其有关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