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2年重庆市全国劳模基本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要求,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本区县申报生活困难补助的全国劳模情况进行公示。
1.麦勇,男,1968年2月生,中共党员,重庆禄丰减速机有限公司技术工人,2000年全国劳动模范,本人月收入4850元,补助标准10697元/月,拟补助金额70164元。
2.张深伦,男,1969年7月生,中共党员,重庆山青机械制造有限公司A03热处理班长,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本人月收入6699元,补助标准10697元/月,拟补助金额47976元。
上述2名人员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列为补助对象。
1.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就业或者经就业服务机构介绍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2.安排子女自费出国(境)留学的;
3.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的;
4.劳模及其配偶名下自有住房超过2套的;
5.其他不能列为发放对象的情形。
公示时限:2022年12月30日至1月4日(5天)
对公示对象申报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如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重庆市璧山区总工会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用实名,并实事求是、客观、具体,否则不予受理。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369号1号楼548,邮编:402760。
电话:023-41529377,传真:023-41526377。
重庆市璧山区总工会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