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和工会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职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职工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广大职工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三)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区委和上级工会的要求,贯彻执行重庆市渝北区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工会工作职能。
(四)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五)突出代表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责。以普通劳动者为主要工作对象,以企业、行业、镇(街道)、园区、机关事业单位等为主阵地,充分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组织对涉及职工利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以及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置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拓展工会组织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重点加强对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建筑工地的组织覆盖,强化基层基础。
(七)拓宽工会工作覆盖。积极探索开展网上职工工作,建设符合广大职工需求的网上职工之家。打造工会工作服务品牌,做实做强“四季帮扶”、“职工之家”建设、技能提升、法律援助和职工文化等品牌。创新会员发展、联系职工、开展活动的方式,健全完善工会工作效果评价制度,联系和引导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
(八)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安创建,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担区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牵头做好各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服务工作。
(九)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依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推动基层单位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十)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和工会财产的管理。依法加强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对下级工会及其有关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进行审查。
(十一)联系指导区群团活动中心。发挥区群团活动中心公益服务窗口和阵地作用,指导区群团活动中心相关业务工作。积极协同做好群团公益基金募集和日常监管。
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维护职工(农民工)合法权益;监督检查职工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组织对涉及职工利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置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参与社会治理,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参与企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负责依法推动基层单位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等工作。指导和推动地方和行业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负责统筹协调处理有关职工来信来访工作。
负责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制定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拓展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指导和推进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会组建和会员(农民工)发展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工会队伍建设及会员会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网上工会工作,建设符合广大职工需求的网上职工之家;综合协调区总工会机关、各基层工会的工作联络;负责职工技能提升;就业再就业培训;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技能大赛;负责职工教育及农民工现状调查。负责指导开展建家及“双爱双评”工作;负责对镇、街道总工会年度工作的考核;负责协同推进党工共建有关工作。
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负责区总工会机关文电、档案、保密、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区总工会机关的人事、财务(工会经费管理)和后勤工作;承担区总工会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督查区总工会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综合反映全区工会工作和职工队伍的重要情况、信息、动态,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各级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状(章)、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和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