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凝聚职工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始终把工会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切实承担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凝聚人心,凝聚力量,把所联系服务的职工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2、负责全区工会组织的组建、工会会员的发展、工会干部的配备及工会组织工作及其他事项的具体运作。3、负责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要求,做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调解、劳动关系协调、劳动安全、劳动保护监督、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指导、协调、检查工作,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人和事进行调查处置,多渠道筹集资金做好困难帮扶工作,为特困职工解决实际困难。负责指导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4、负责指导各系统工会、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立民主管理网络,定期召开职(教)工代表大会,推行厂(校、政)务公开,充分发挥职工参与国家、社会事务和企业管理的主人翁作用。5、负责组织开展群众经济工作。指导、帮助全区各企事业单位工会带领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经常性活动,帮助企业强化管理,增产促销,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6、负责组织全区各类职工文体活动,指导全区各级工会抓好职工科学文化、技术技能、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学习教育、协助党政抓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精神文明建设。7、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协助党政做好职工队伍的稳定工作,处理各企业发生的不稳定事件,化解各类矛盾,尽可能消除负面影响。8、负责帮助指导区职工服务中心抓好自身的发展与管理。9、负责指导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之家”创建活动,承担全国、重庆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10、负责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安全保密、信息统计、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区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等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区政府区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有关工作,职工来信来访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