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党的领导。
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和工会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职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
切实承担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职工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全区广大职工弘扬劳动精神、 劳模精神,增强职工主人翁责任感。
(三)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按照荣昌区委和市总工会的要求,贯彻执行区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出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工会工作职能。
(四)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干事创业。
组织动员全区广大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五)突出代表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责。
以普通劳动者为主要工作对象,以企业、行业、镇(街道)、园区等为主阵地,充分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组织对涉及职工利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置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拓展工会组织覆盖。
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加强镇(街道)和行业工会建设以及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以工业和城市发展区为重点区域,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基础。
(七)拓展工会工作覆盖。
积极探索开展网上工会工作,建设符合广大职工需求的网上职工之家。打造工会工作服务品牌。创新会员发展、联系职工、开展活动等方式,完善工会工作效果评价制度,联系和引导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
(八)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安创建,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担区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做好全国、重庆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
(九)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
依照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单位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指导基层单位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十)研究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和工会资产的管理。依法加强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对下级工会及其有关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进行审查。
负责全区工会组织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劳动技能竞赛、法人资格登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