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和工会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市广大职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职工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广大职工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负责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总工会统一部署,策划和组织县级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和劳动竞赛活动,指导乡镇(街道)和行业(园区)工会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和劳动竞赛活动;承担县级及其以上劳模和“五一”劳动奖奖状(章)、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和管理服务具体工作。负责服务农民工日常统筹协调工作和与县群团活动中心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职工劳动保护、民主管理工作,依法推动基层单位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等工作,指导和推动乡镇(街道)和行业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负责职工来信来访工作。
负责制定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指导和推进新阶层(包括青年职工、农民工)的入会工作,加强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指导和推进基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工作,负责县级及其以上模范职工之家的评选推荐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协同推进党工共建有关工作。承担县总工会党组协助管理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工会的领导干部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有关人事问题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全县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负责工会宣传教育工作;策划和组织大型职工文体活动。负责女职工工作。负责工会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工会目标考核工作。
负责文电、信息、会务、档案、后勤、统筹协调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干部人事、安全保密、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工会经费预、决算和县总工会机关行政经费管理,工会资产管理。负责经费审查日常工作。负责县委党的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县政府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