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制定工会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负责指导和推进新阶层(包括青年职工、农民工)的入会工作,加强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负责指导和推进基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工作;负责县级合格职工之家的评选和市级、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的推荐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协同推进党工共建有关工作;承担县总工会党组协助管理乡镇(街道)工会领导干部、县级有关部委(局)和大型企业工会领导干部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和代表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负责依法推动基层单位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等工作;负责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推动实施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职工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指导和推动职工技术协作等;承担全国、重庆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状(章)、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和管理服务具体工作;负责女职工组织建设的研究和指导,承担县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工会资产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对县总工会事业单位的监督并承担工会所属单位资产的所有者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安全保密、信息统计、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县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等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县政府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有关工作;负责工会经费“收、管、用”和工会财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工会行政性资产、县总工会机关行政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各级工会经费、资产的审查监督工作;负责县总工会基建投资、对外合作审计监督,对工会组织撤并时的财务资产审计,承担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经济和社会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负责机关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