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的作用。
2. 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
3. 参与企业、事业、机关的民主管理,推行民主政治建设,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调节社会矛盾,起到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4. 加强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在组织体系、思想、作风、工会干部管理、培训等方面不断增强自身活力。
5. 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职工队伍。
6. 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依法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7.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开展困难职工信息收集工作,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开展对困难职工的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开展节日“送温暖”活动;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指导有创业条件的职工自主创业;开展维权咨询,开通12351热线电话服务;开展法律援助,维护职工权益;为困难职工提供其他帮扶救助。
负责全区工会组织建设发展规划、工会统计年报;参与企业、事业、机关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工会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监督,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的具体工作。
负责区总工会与政府的联系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各类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宣教文体、信访稳定、群众经济、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劳模服务和先进典型推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