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2年重庆市省部级劳模基本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要求,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本区申报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的省部级劳模的情况进行公示。(拟补助金额为初核数据,实际补助金额待公示结束后,由重庆市总工会最终核定)
一、生活困难补助
1.肖华雄,男,1952年3月,中共党员,农民,2000年获重庆市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16435元,补助标准64180元/年,拟补助47745元。
2.熊太然,男,1952年6月,中共党员,梁平区七星镇金柱村党总支部书记退休,2005年获重庆市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29176元,补助标准64180元/年,拟补助35004元。
3. 陈代儒,男,1936年6月,中共党员,农民,1978年获四川省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11298元,补助标准500元/月,拟补助6000元。
4. 黄泽厚,男,1966年10月,中共党员,梁平县国营化肥厂退休,2005年获重庆市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32904元(8个月),补助标准64180元/年,拟补助9883元。
5. 李忠禄,男,1951年9月,群众,梁平县国营化肥厂退休,1989年获四川省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50858元,补助标准64180元/年,拟补助13322元。
6. 吕召兴,男,1973年7月,中共党员,重庆真本味食品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13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本人年收入38333元,补助标准106966元/年,拟补助68633元。
7. 蔡建碧,女,1953年2月,中共党员,农民,2000年获重庆市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1893元,补助标准500元/月,拟补助6000元。
8. 陈一富,男,1951年3月,中共党员,农民,2012年获重庆市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3000元,补助标准500元/月,拟补助6000元。
9. 张传娣,女,1945年7月,群众,梁平县工艺竹帘厂退休,1962年获四川省工农业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42712元,补助标准64180元/年,拟补助21468元。
10. 王朝富,男,1949年9月,中共党员,梁平县国营化肥厂车间主任退休,2000年获重庆市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41306元,补助标准64180元/年,拟补助22874元。
11. 蒋友长,男,1945年11月,群众,农民,1995年获四川省劳动模范,本人年收入20904元,补助标准64180元/年,拟补助43276元。
上述11名人员如存在以下情况,不能列为补助对象。
1.有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就业或经就业服务机构(或各级工会组织)介绍就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2.劳模及其配偶名下自有商品住房超过2套的;
3.安排子女自费出国出境留学(全额奖学金资助除外)或拥有非生产资料性质高档机动车辆的;
4.其他不能列为补助对象的情形。
二、特殊困难补助
1. 梁义辉,男,1953年5月,中共党员,梁平县梁山供销社营业员退休,1991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本人年收入60264元,家庭年收入122232元,劳模本人确诊左肺鳞癌19个月,肺门淋巴结继发恶性肿瘤、皮下继发恶性肿瘤,近年来一直进行高额的放疗及一系列相关注射及药物医治。
公示时限: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3日(5天)
对公示对象申报省部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如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梁平区总工会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用实名,并实事求是、客观、具体,否则不予受理。
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桂东路9号,邮编:405200。
电话:023-53226596,传真:023-53222759。
重庆市梁平区总工会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