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和工会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职工在“宜居创新区、江南增长极”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职工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广大职工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主要负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监督检查职工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负责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依法推动基层单位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等工作;指导和推动地方和行业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安创建,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负责职工来信来访工作,开展法律援助。研究制定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项目规划和阵地建设,指导基层服务站点建设。负责困难劳模和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指导和组织实施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四季帮扶”等关爱活动,办理直接面向广大职工的服务事项。负责指导全区职工互助保障工作。
主要负责推动实施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职工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指导和推动职工技术协作等。负责选优树先工作;承担全国、重庆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状(章)、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和管理服务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广大职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广泛开展对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组织开展全区性职工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各级基层工会开展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对本区各级工会经费、资产的审查监督工作;负责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以及工会组织撤并时的财务资产审计。负责女职工工作。
主要负责制定工会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负责全区基层工会组织发展、会员发展、规范化建设等;负责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的组织工作;指导和推进新阶层(包括青年职工、农民工)的入会工作,加强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指导和推进基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工作。负责全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
负责党务、档案、保密、接待、人事、统计、退(离)休人员工作,协调有关部门选配、管理工会干部。承担区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等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与区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有关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和工会财产的管理工作,工会行政性资产、区总工会机关行政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开展网上工会工作,负责宣传、政研,工会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