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总和市总工会的指导下,通过2年的工作实践,渝中区工会劳动纠纷调解工作,初步探索形成了具有渝中工会特色的“多方联动、多头并进、多点监督、多元调解”的工作思路和机制。去年6月,渝中区总工会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区146家调解机构中脱颖而出,独家被授予了“重庆市优秀调委会”。
截止2019年6月初,区总工会调委会已调解人数1096人,涉及案由2127个,涉案金额3896.58万元,其中调解成功2084件(司法标准)、1436件(工会标准),调解协议涉及金额622.33万元。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夏祖相带领市总工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调研渝中区工会劳动纠纷调解工作。
今年6月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夏祖相带领市总工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渝中区职工服务中心调研后,充分肯定了区总工会在探索健全完善多元劳动争议纠纷处理机制方面,通过资源的整合和制度的创新,实现了劳动纠纷“矛盾不上交,就地能解决”,并在短期内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我市工会组织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了可贵的样本。
渝中区工会劳动纠纷调解工作,初步探索形成了具有渝中工会特色的“多方联动、多头并进、多点监督、多元调解”的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思路和机制。
在采访中,区总工会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秘书长、调解员、老工会工作者王小林,介绍了区总工会卓有成效的开展好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情况,特别是认真思考和用心做好“理顺调解组织的隶属领导关系、创新工作机制、打造一支调解专业队伍、畅通调解案件的来源渠道、规范调解过程步骤、强化调解结果权威认定、保障工作经费配套、及时规范案件资料建档”等八个方面的工作思路和做法,让人感觉“干货满满”,的确是值得借鉴、可供复制的。
据了解,2016年在群团改革之初,区总工会就组建了劳动纠纷调解组织,当时委托一个律师事务所牵头,相关人员也多为律师志愿者,区总工会难以对机构的运转和人员管理实施直接有效的领导和约束,更难以对其工作量化指标和工作质量提出要求。
2017年6月,区总工会在与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协调沟通后,重新调整了区总工会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主任由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亲自兼任,委员由人社局劳动仲裁院院长、区总工会办公室主任、律师代表、街道调解员代表、老工会工作者代表等兼任。同时委员会下面设立秘书处,区总工会安排2名同志分别担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确保了区总工会对组织机构的直接领导和人员的直接管理。
区总工会主动寻求相关部门的支持,积极探索建立联动共赢的工作机制。首先是建立了直接直调工作机制,在渝中区职工服务中心专门设置了四个职工接访窗口,全天候向职工开放,并设有电话热线,24小时开通。对职工来访的问题,做到直接接待、直接立案、直接调解,改变过去信访案子台前接案,台后转办的“二传手”现象。其次,建立了仲调对接机制、诉调对接机制,在仲裁、诉讼案件中,实现了工会介入调解环节。此外,基层工会上报接案,实现了与基层职工无缝对接。
区总工会注重筛选培养调解员队伍,采取了在长期从事工会维权工作的老工会干部和法院民事调解的老法官中筛选,从乐于公益的律师志愿者中选择,从街道、园区司法所从事调解工作的人员中推荐。目前,20位同志正式聘任的渝中区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员,基本做到每件案子接得过手,说得服人,促得成和。
区总工会还从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区财政、区司法局案件调解专项补贴等三个方面,争取劳动纠纷调解工作专项经费。在此基础上,区总工会专门研究制定的《渝中区工会劳动纠纷调解案件补助办法》,并纳入工会经审和财政经费审计范围,确保每一分钱都严格按照制度合理使用。
不忘工会使命和初心,牢记维权基本职责,让党和政府放心,让广大职工满意。
区总工会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萍告诉记者,劳动纠纷调解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考验工会和工会干部水平的“一把尺子”。区总工会将继续加大“劳资和”工作室创建、工会劳动纠纷调解综合套餐服务等工作力度,形成上下联动、点面共进的调解工作格局。下功夫抓好调解员队伍建设,近期工会调委会将再招录一批调解员志愿者,同时安排系列培训教育学习,提升调解员综合素质能力,并重点编辑经典案例集,通过案例引导调解员掌握更全的法律知识,更有效的调解技巧,使每一位调解员真正成为协调和解劳动关系的专家。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吕椿表示,区总工会的劳动纠纷调解工作,将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做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不忘工会使命和初心,牢记维权基本职责,在深化工会专项改革中,让党和政府放心,让广大职工满意。